张嵩磊律师
集团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,个人是否需要对全案金额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。分析如下:首先可以明确:非法集资属于共同犯罪,个人承担的是参与范围内的有限责任,而非无限连带责任。也就是说,... 查看详情 >>
先说结论:在很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里,争取认定单位犯罪,是让普通员工脱罪、让高管轻判的重要辩护路径。但很多家属对这个概念有两个极端误解——要么以为"单位犯罪就是罚公司,和个人没关... 查看详情 >>
先说结论:后台岗位不是"免罪金牌",但纯事务性后勤人员,实务中大量最终不起诉、撤案或判缓刑。核心看两个标准——主观明知程度,客观上是否为非法募资提供了核心支撑。一、好消息:纯事务性... 查看详情 >>
非吸案件中,家人被带走后家属最困惑的问题就是:明明名片上写的是普通岗位,为什么被按高管追责?答案很明确:非法集资案件的责任认定,只看实际职权与实际作用,不看头衔、名片和劳动合同。本... 查看详情 >>
先说结论:非吸案件中,财务人员不是"当然有罪",也不是"当然没事"。责任边界就看两点——主观上是否明知违法,客观上是单纯记账,还是参与了资金运作。上可以到主犯,下可以到不起诉,弹性... 查看详情 >>